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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《智能电子学生证通用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2-07-05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,启动《智能电子学生证通用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(以下简称“学生证团体标准”)的编制工作。

“学生证团体标准”由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牵头组织,并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、广东省通信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、天猫事业群文具教育事业部、广东天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几米物联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编制。为让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,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、公正性、透明性,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,现邀请行业骨干企业加入“学生证团体标准”参编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编单位条件

1、应为“智能电子学生证”所涉及领域企事业单位;

2、成立不少于三年,且近三年未发生安全、环保、质量等事故;

3、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,且重视标准化工作;

4、愿意承担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所需的资金、技术和人力支持;

5、标准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,并能够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。

二、参编单位权利

1、参与团体标准编制,并在团体标准文本中体现参编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员姓名;

2、标准升级成***标准、行业标准或修订时,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。

3、颁发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团体标准参编人员证书;

4、为参编单位提供证明文件,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政府补贴。

三、参编单位义务

1、服从协会组织安排,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,按时完成标准分配的相关任务;

2、在标准编写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客观、科学。

3、每个参编单位承担本团体标准编制所需工作经费人民币5000元整。(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理事以上单位免缴)

四、申报要求

申报参编单位请填写《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》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参编人员(原则上每单位1人)的个人资料,于2022 年8 月5日前将申请表以及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资料,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 scipa2017@163.com 邮箱。 联系人:高小姐 13544271191

《智能电子学生证通用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.docx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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